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SWSQ[2021]07号
本招标项目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宿迁市行政审批局以宿行审投资发(2021)21号及宿行审投资发(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宿迁新盛街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新盛街壹号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西至幸福路,南至洪泽路,北至马陵路
1.2 工程规模:
A区:东至C区用地,南至洪泽湖路(36米)、市府东路北支路(7米),西至幸福路(30米)、极乐律院,北至马陵路(36米)、绿地广场,632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
B区:东至幼儿园用地,南至绿地广场,西至A区用地,北至马陵路(36米),21977平方米;叠加住宅(4-6F)、洋房住宅(6-11F).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
C\G区:东至马陵小区,南至市府东路北支路(7米),东至A区用地,北至马陵路(36米),67801平方米。洋房住宅(7-11F)以及高层住宅(22-27F)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D区:北至马陵路、南至绿地公园、西至新盛街住宅B地块、东至新盛街,用地5711平方米,建设9班省质幼儿园一座,建筑面积约4250平方米;
E区:B地块以南,C地块以北,除D地块范围内,5700平方米,建设公园一座;
F1-F3区:对极乐律院(省文保单位);显佑伯行宫(市文保单位)、灶君庙(市文保单位)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其中修缮文保建筑面积:1625平方米,复建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景观环境整治面积约6800平方米。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总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096日历天。其中:
A\ F1-F3区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4月27日;工程交付日期:2022年5月31日
B\C\D\E\G区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4月27日;工程交付日期:2024年4月27日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设计工程进度款: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30%,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设计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40%,单期室外配套图纸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15%,余款在单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5.2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1)工程进度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当月的10日前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该月已完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报告,经监理人审核及发包人审批后支付。支付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酬金比例);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格的(80%+酬金比例);
(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60日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报告后90天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支付审核价款(97%+酬金比例);
(4)审核价款的3%缺陷责任保修金在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6招标范围:
1.6.1设计及设计服务范围:
A\B\C\D\E\F1-F3\G地块红线范围及配套区域内,为完成本项目实施的以下设计工作和专业设计配合工作,并负责各类设计备案、设计类报批报建手续及施工图审查工作。
专业及阶段 |
建筑类型 |
区域 |
备注 |
方案 |
修缮复建古建庙宇(含亭廊、景观) |
F1-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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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含内装、外装等)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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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扩初及施工图 |
住宅地上(含配套) |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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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古建、古旧材料)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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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仿古建)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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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修缮建筑 |
A1 |
含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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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库(住宅) |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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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库(商业)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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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复建古建庙宇(含亭廊、景观) |
F1-F3 |
含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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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人防车库 |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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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人防车库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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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含内装、外装等)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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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方案、扩初及施工图) |
住宅 |
B/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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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公园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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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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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 |
B/C |
三板拆分图+深化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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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一星、二星建筑 |
A/B/C |
含专家费、咨询费、检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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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地库) |
A/B/C |
仅包含管线综合碰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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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 |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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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景观,立面) |
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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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牌 |
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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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施工配合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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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设计(商业+幼儿园,含方案施工图) |
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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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设计(住宅,含方案施工图) |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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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 |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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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设计 |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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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及外线设计 |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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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施工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A\B\C\D\E\F1-F3\G地块红线范围及配套区域内的各单体的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暖通空调、电梯、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泛光照明、标识导示及标线、室外景观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幕墙、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等专项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项目现场内外的临时施工道路等相关工作。
1.6.3管理范围:
1.6.3.1 A\D\E\F1-F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施工类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
(2)分包招标管理
(3)施工管理
(4)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检验、验收系统检测的各项服务工作。
(5)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1.6.3.2B\C\G区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分包招标管理及价格谈判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4.1.1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1.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级注册建筑师;
(2)一级注册建造师;
(3)注册监理工程师;
(4)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3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8年-2019年)
4.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
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c、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d、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
e、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f、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g、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4月13日-2021年0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大道325号九鼎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北);
5.3获取方式:现场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873213837@qq.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高蕊,联系电话:0527-84329688/18360041180;
5.4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14 时30分
6.2开标地点:凤凰美地南门斜对面,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项王故里景区内
联系人: 袁婷
联系电话:182629189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325号九鼎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北
联系方式:高蕊0527-84329688、1836004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