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旺铺信息
未出租商铺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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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面积(㎡) |
所在楼层 |
招租底价 (元/㎡/天) |
可经营业态 |
1 |
新盛里A栋125 |
85 |
一层 |
1.00 |
餐饮、教培 |
2 |
新盛里A栋128 |
150 |
餐饮、教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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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槽坊街12-105 |
43 |
1.50 |
文创、字画、汉服、婚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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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槽坊街13-104 |
52 |
文创、字画、汉服、婚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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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盛北街101 |
56 |
非遗、文创、餐饮、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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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盛北街106 |
174 |
一层73 ㎡ |
一楼1.50 |
文创、餐饮、零售 |
7 |
新盛北街109 |
163 |
一层114㎡ |
一楼1.50 |
文创、餐饮、零售 |
8 |
新盛北街111 |
154 |
一层99 ㎡ |
一楼1.50 |
文创、餐饮、零售 |
备注: |
所有商铺租期不得分租、转租。 |
二、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完全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报告。
(三)租赁期内的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四)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改变该房屋经营用途和其建筑结构。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
(六)承租方租赁期间守法经营,在经营管理期间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后果。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租金底价及租金支付方式
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方式,具体支付条款在《新盛街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应按《新盛街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新盛街街区招商物业部
联系电话:0527-88889977
联系人:徐经理15151144732,胡经理15896309879